网站地图 服务指南 校长信箱

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货运代理”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行知管理学院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货运代理”赛项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0年10月7日、8日(7号报到,8号比赛)

竞赛地点:香港欲钱料(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网址:http:

电话:0551-63865013;63865855

联系人:张老师(18956007876)

赛项QQ群号:971987694

三、竞赛目的

货运代理赛项对接国际贸易、国际货运、物流产业发展政策,以国际贸易产业升级为驱动,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核心,对接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赛项,搭建专业、课程、培养机制改革平台,促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赛项设计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对专业建设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参与度,实现对学生的团队协同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尽责抗压能力及专业岗位能力的综合培养,为货运代理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新的思路与方向。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下的货运代理职业岗位标准,为院校教学课程设置及岗位职业能力培养提供有效依据,从而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四、竞赛内容

本赛项以货运代理操作为任务,围绕海运业务和空运业务两个模块,要求选手熟练掌握货运代理业务流程,并在规定的期限和压力下完成客户获取、报价计算、费用计算、单证操作、投诉处理和索赔处理等竞赛任务,考核了选手们的综合业务处理能力、语言运用能力及职业素养。

模块A:海运业务

考核海运拼箱业务报价、海运整箱业务报价、海运陆运段散货运输的报价业务,需在对运输方式、集装箱类型和尺寸、船期、航线、港口、关税等熟练掌握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报价方案,促成合作。考核海运贸易术语的使用、海运航线的设计;考核货代业务流程,进出口业务单据的审核和缮制,以及海运操作异常的处理技能。

1、客户咨询

客户咨询作为货运代理操作中基础技能,本模块重点考核参赛者的客户关系管理技能。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关于可能的交通方式、优缺点、运输时间、交通条件的咨询。(2)关于主要港口、航线的客户咨询。

2、海运报价

报价计算作为货运代理操作员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业务之一,是货运代理从业者的核心技能的体现。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计算海运费,并提供给客户。(2)选择运输方式、集装箱类型和尺寸、船期、航线、港口等,为客户提供报价方案。

3、衔接运输报价

衔接运输业务作为货运代理操作员日常工作中联系货运代理上下游企业的业务之一,是货运代理从业者的核心技能的体现。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计算运输费用,并提供给客户;(2)选择合适的承运商、运输工具、集装箱类型及尺寸等,为客户提供报价方案。

4、提单签发

提单作为货运代理企业海运业务的核心单据,重点考核提单的填制要求和规范,要求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根据业务要求及相关单据签发海运提单;(2)组织海洋出口、文件分发。

5、投诉及异常情况处理

海运操作中,客户会对业务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投诉和相关咨询,要求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处理海运投诉;(2)异常情况处理。

模块B:空运业务

空运业务包含空运报价、空运投诉处理、空运费计算、空运客户咨询、空运运单制作。这些模块中的空运报价考核综合了空运运输陆运段报价,空运国际运输报价、空运后程运输的安排等,涵盖常规业务操作的考核、危险品空运运输操作、空运电话投诉业务的考核、空运延迟业务的处理。

1、空运报价

空运报价作为货运代理空运业务操作中最重要的业务之一,是货运代理从业者的核心技能的体现。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计算空运运费,并提供给客户;(2)空运计算和报价。

2、运单制作签发

考核货运代理主要业务单证填制,要求参赛者能够:(1)完成空运操作实务;(2)根据业务要求及相关单据签发航空运单;(3)组织空运、文件签发。

3、衔接运输报价

衔接运输业务作为货运代理操作员日常工作中联系货运代理上下游企业的业务之一,是货运代理从业者的核心技能的体现。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计算运输费用,并提供给客户;(2)选择合适的承运商、运输工具等,为客户提供报价方案。

4、投诉及异常情况处理

空运操作中,客户会对业务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投诉和相关咨询,要求参赛者需能够完成:(1)处理空运投诉;(2)处理异常情况。

五、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每个参赛队由1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每所学校参赛队伍不超过2支,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只能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11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包括工作组织和管理、客户关系、商业运输/业务事务、成本和价格、信息和通信技术、应急管理六部分内容。本赛项由于举办时间紧迫,不提供样题,请自行参考世界技能大赛样题。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比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二)每个参赛队必须参加所有规定部分的比赛。

(三)报名要求: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学校于赛项开赛3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并报请省教育厅同意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再予以更换。

(四)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比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

(五)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六)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的结果进入所在赛场和相应位置就坐。

(七)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考场主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考场主裁判、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考场主裁判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

(八)比赛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比赛时间终了,全体参赛队员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裁判查看并允许后离开赛场。所有选手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 资料。

(九)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设在香港欲钱料2号实训楼。

(二)本赛项根据报名参赛队人数设置赛场、分组,1个参赛队1个机位,每个机位1台电脑;保证每支队伍在比赛时的独立性,不受外界干扰。

1. 局域网络。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

2. 比赛场地设有裁判休息室和工作室,具体场地以赛事举办当天指示为准。

九、技术平台

十、成绩评定

(一)评分组设裁判长1人,裁判若干人,共同判分,如出现判分争议,由裁判长决定最终得分。

(二)赛项最终得分:按100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十一、奖项设定

依据皖教秘职成[2019]77号文,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进行奖励。一、二、三等奖项数量分别按照实际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设置。

十二、赛项安全

(一)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二)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三)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竞赛须知

(一)比赛委员会工作人员须知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选手和裁判员服务,提供良好的比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比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比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裁判须知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比赛秩序。

2、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营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裁判资格。

(三)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抽签号表示,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队员需要购买保险。

4.参赛队员、指导老师和领队需填写《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疫情防控健康信息承诺书》、《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疫情防控活动轨迹及健康状况登记表》,在比赛开始日期之前的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参赛队伍成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五)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

5.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6.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坐。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应持“咨询”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持“故障”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持“医务”示意牌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8.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违规和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总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赛场。

10.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十四、比赛操作流程

(一)比赛准备

1.比赛前一天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领取比赛相关资料。

2.比赛前一天各领队参加会议并根据组委会安排到指定地点熟悉场地。

3.比赛时,参赛选手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检录、第1次加密抽签、第2次加密抽签,准备比赛。

(二)比赛检录

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对参赛选手身份进行核实,核实无误方能进入比赛场地。

(三)等候比赛

检录完成的参赛选手进入场地,等候比赛。

(四)正式比赛

以赛场裁判宣布为准,正式比赛开始。

(五)提交比赛成果

比赛成果由大赛评委判定。

(六)退出比赛场地

1.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比赛操作失误不能继续比赛,参赛人员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退出场地,避免大声喧哗。

2.各参赛队应根据比赛业绩并获得裁判允许下结束比赛,有序退出场地。

(七)查询比赛成绩

比赛结束后,由比赛组委会公布各参赛队的成绩排名。

十五、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有关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签名。

(三)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附件:upload/2020_09/2009231220176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