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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0级社招)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9 来源:学生处

根据《香港欲钱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字〔2020〕10号)要求,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六类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公示、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公示、学生处复核,共认定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0级社招)597人(特殊困难152人,困难327人,一般困难118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17:00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监察审计处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和联系电话,以便反馈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监察审计处:电话638657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