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服务指南 校长信箱

关于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2018级新生红歌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3 来源:团委

各学院团总支,各新生班级:

为了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增强学生传承红色经典的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学生的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经研究,决定在2018级新生班级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红歌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

二、参赛对象

2018级全体新生班级。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拟定于10月10日13︰30,地点拟定于学院报告厅。

四、比赛规则

(一)参赛要求

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新生班级数的15%(四舍五入)于10月9日前上报参加决赛班级,具体名额参见下表。参赛班级要求全体学生参加,比赛顺序由各参赛班级抽签确定。

(二)演唱歌曲

参赛各班级须演唱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必选曲目为学院校歌《安财院之歌》,自选曲目为大合唱比赛推荐曲目(见附件),如自选曲目为推荐外曲目需报送学院学生处、团委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赛。

(三)演唱形式

参赛学生要求服装统一,指挥须为本班级学生,自选曲目伴奏带由各参赛队提供,比赛可采取领唱、齐唱形式进行。

(四)评分标准

1.组织有序,队列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20分)

2.主题鲜明,声情并茂,充满激情,形式新颖;(30分)

3.声音洪亮,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30分)

4.指挥动作协调,节奏准确,姿势优美;(10分)

5.整体效果好,富有感染力。(10分)

(五)评分办法

1.采用100分制评分。

2.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为该参赛班级的最终得分。

3.最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次类推。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个。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各奖励400元;三等奖各奖励300元;优秀奖各奖励200元。

六、活动要求

(一)本次比赛由学生处、团委负责牵头,各学院组织实施,各新生辅导员具体落实。

(二)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将学唱工作落到实处,在广大师生中真正唱响爱国爱校的主旋律。

(三)新生各班级要按照活动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真正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颂祖国”的浓郁氛围,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爱校热情。

附件:大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upload/2018_09/18091316309951.rar

共青团香港欲钱料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