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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军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来源:保卫处

各院部,各新生军训连排:

为激发新生军训热情,调动参训学生训练积极性,鼓励刻苦训练,磨练坚强意志,提高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军训任务,根据新生军训实施方案。做好2018级新生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军训优秀学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具体标准

(一)先进集体(最佳组织奖)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人员分工明确,按时完成军训任务;

2、依据学校军训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贯彻落实有力;

3、军训期间值班老师出勤正常,并能认真履行职责;

4、辅导员经常到现场看望军训学员,考勤记录完整;

5、军训期间二级学院负责人经常亲临现场,且及时妥善解决发现的问题;

6、本单位参训学生的参训率高,合格率95%以上,获评优秀学员比例较高;

7、所有参训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能与教官密切配合,军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受到承训部队好评。

(二)优秀学员

1、明确军训的目的和意义,刻苦训练,成绩优良;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讲文明,有礼貌,尊重师长和教官,自觉遵守军训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评选方式

(一)军训考核组由新生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生军训连排教官组成,负责各评选类别的考核和推荐;

(二)先进集体(最佳组织奖)单位由考核组依据评选具体标准进行综合考核后提名,报校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本年度评选表彰先进集体2个;

(三)优秀学员在考核组的指导下,由各二级学院、军训连排根据学生参训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报校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比例是参训学员总数的10%。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请各排教官于9月13日前将军训优秀学员推荐名单报送保卫处。

(二)凡被授予“军训优秀学员”的,需在鉴定表“军训获奖情况”栏中予以注明,由各军训连排教官负责填写;

(三)全体参训新生须认真填写《新生军训鉴定表》,此表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军训鉴定意见”栏由各军训连排教官负责填写,于9月13日前交至保卫处。

四、表彰奖励

被评为2018年新生军训工作的先进集体在学生军训阅兵暨开学典礼大会上予以表彰,其中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学员颁发证书并本学期财贸素养加2分。

香港欲钱料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