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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丽校园 呈现由我”图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来源:团委

各院部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为丰富广大青年学生的文化生活,全面展示日新月异的菁菁校园,捕捉身边的美丽瞬间,激发同学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广大学生知校爱校情感,学院团委特举办“美丽校园,呈现由我”图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校园 呈现由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15日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作品类别

1. 财贸石头会“说话”。

漫步在校园中,不经意间发现,校园内遍布着一些会“说话”的石头:“算法统宗程大位”、“红顶商人胡雪岩”、“万世师表陶行知”、“勤”、“锲”、“博”……这些会“说话”的石头,散落在校园的不同角落,独具匠心、寓意深远。要求同学们简述自己对校园文化石上面篆刻文字的理解和感悟,如“省”字可以理解为“省悟”,也可以理解为“节省”,文体不限,字数不超过300字,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符合主题。

2. 美丽校园随手拍。

美丽的校园是我们学习、休息以及娱乐的地方,是我们共同生活的温馨和谐的家园。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生机和文化韵味。日新月异的校园变化记忆着校园生活的美丽瞬间,用眼睛去寻找身边的美,用相机去定格美丽的瞬间。要求同学们用相机或手机定格校园美丽的瞬间,可以是美丽的校园风光,也可以是校园美丽的身影。图片可以是单幅或组图,数量不限,须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图片格式不限。

五、作品要求

1. 文字类作品需紧扣校园文化石上篆刻的内容,保证原创,不得抄袭;摄影类作品须保证为校园内拍摄照片,严格限制过度PS的作品参赛。

2. 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鲜明的校园文化气息,表现形式新颖,倡导不同风格,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

3. 参赛者以个人为单位提交作品,报送作品应均为电子档,标明作品名称、作者院部、姓名、学号、联系方式。

六、活动安排

1. 5月7日前,参赛者根据作品要求报送至所在院部团总支处汇总,每院部各推荐不少于10篇(组)文稿和作品,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2. 5月15日前,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分别选出20篇“财贸石头会说话”感悟文稿和20组“美丽校园随手拍”摄影作品。

3. 学院团委将为获奖作品设计专栏,展出获奖作品供学生欣赏。

七、评分标准

1. 初审。评委会将根据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契合主题性进行评选。

2. 复审。评委会将根据作品的形式风格、创意创新、内涵深度进行评选。

八、奖项设置

两组作品分别设设一等奖2名,奖励200元,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3名,奖励150元,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5名,奖励1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参赛同学均可获得相应财贸素养学分。

共青团香港欲钱料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