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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保卫处

校内企业及广大师生员工:

为了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2、办公室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报刊、纸张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请勿大量存放,按要求做到人走断电。

3、进入冬季校园绿化地带会有不少枯枝落叶,后勤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区域内枯草落叶及杂物的清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措施,杜绝在室外草坪上烧纸、点火或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4、食堂操作间要及时清除灶台和排烟管道等处的油垢,并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插座以及天然气管道和阀门等的可靠性。

5、校内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巡查,有关人员要达到“四个能力”的标准要求。

6、保卫处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7、基建部门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安全的管理,尤其是建筑和维修工地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作业,明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并对校内施工单位逐一检查所属人员宿舍的安全用电、用火情况;做到无私拉乱接电线、无违章使用电器或堆放易燃物品。临时工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

8、各学院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严禁宿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

9、一旦发生火险,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校内报警电话63865110。

望校内企业和师生员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土尽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