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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团委

各学院团总支:

2017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要以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契机,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一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在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强素质、作贡献,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根据团省委、省直团工委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共青团员”

二、活动时间

2017年7月-8月

三、活动内容

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组织在校大学生以团队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实践活动。各实践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科普宣传、文化传播、社会调查、学术调研、公益服务、支教助学、法律援助、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农民工子女帮助、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切合群众需求、内容丰富多样、形式灵活务实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活动形式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会实际组建实践活动团队,围绕主题策划和申报实践活动项目,每个学院团总支限报1-2项。每个实践团队5-10人,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5天,活动内容自选。每个实践活动团队配备1-2名指导老师。

五、项目申报

1.组织申报。申报团队根据通知要求和实践内容拟定项目名称,撰写活动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6月20日前把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和活动方案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

2.审核立项。从各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中,结合实际,确定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名单。

3.经费支持。学校将根据立项项目的可行性、实效性、创新性等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经费标准按照学校《社会实践拓展工程建设实施细则》(院马字〔2017〕58号)执行,相关报销手续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

六、总结表彰

9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1人、“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人、“社会实践优秀团队”1个,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一并报送团委,由团委组织评审,表彰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结合专业特色,利用地方资源,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

2.全程指导。各二级学院要全程参与指导,遴选团队队员,制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实效。

3.安全保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社会实践同学的安全教育,制定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附件:香港欲钱料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rar

共青团香港欲钱料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