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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来源:团委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

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成员任期已到,即将换届。经请示院党委,定于5月31日召开学院第十五次学代会,选举产生第十五届学生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学生会设置

学生会设成员11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秘书部长1名,学习部长1名,文艺部长1名,体育部长1名,劳动生活部长1名,男生宿管部长1名,女生宿管部长1名,实践部长1名,治保部长1名。

二、学生会成员具备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起意识。

2.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起率先垂范作用。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在班级位列前50%。

4.工作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较好,乐于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威信和感召力。

三、学生会成员产生程序

1.学生自荐。

2.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初步考察,确定初选名单(每院20人),报院团委、学生处。

3.院团委、学生处组织面试答辩,根据面试答辩成绩确定院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