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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教职工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8 来源:

根据安徽省省直房改办《省直驻肥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皖直房组[2002]1号)、及我院《关于申请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紧急通知》(院办字[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省直房改办对我院第一批上报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进行了审批,现就补贴查询及提取程序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省直房改办审批,我院第一批在职无房教职工及部分不足面积货币化补贴人员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帐户已建立完成,请登录安徽省直货币化补贴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按程序办理提取手续。

二、提取程序:

(1)离退休职工的提取:房改办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我院账户,由院财务处分别打入职工本人账户,请职工自行查收。

(2)在职职工到总务处(综合楼四楼后勤办公室)领取《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3)持提取申请表及相关提取材料到省直房改办资金科(徽州大道27号银成办公中心六楼)办理。

附:1.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所需材料

upload/2015_01/15010813427907.zip

2. 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

upload/2015_01/15010813427177.zip

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