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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

各院系、各新生班级:

为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推进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院—院系部—班级—宿舍”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建设,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级各班级心理委员、院系心理部部长、心理协会干事。

二、培训目的

提高学生干部的能力与水平,掌握实用易懂的心理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

三、内容安排

四、培训要求

1. 参加培训的学生干部务必按时参训,严格考勤。各院系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于每次培训开始之前10分钟完成签到工作。要求按时到场签到,不缺席、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到院系请假并上交请假单, 缺勤超过2次以上的或未上交培训体会的,将不予以结业。

2.参训人员要认真听讲、积极体验、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每人上交一篇培训体会,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每次培训内容结束后,将安排30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互动答疑活动,请参训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学生处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