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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在校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0 来源:

各院系部,各班级: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9月7日—8日报到,9月9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新学年在校生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1.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请同学们将本通知相关内容转告家长,做好准备,开学时按时缴费,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2.因家庭经济困难、缴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办理助学贷款。

3.对无特殊原因欠费的学生,新学年学生证将不予注册。

二、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入学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请登陆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栏”,查询《201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2013年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贷款办理指南》。

3.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7月4日前本人到学生处开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将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交至学生处登记、验证。待贷款金额划转到学校账户后,财务处通知本人进行学费结算、开具缴费发票。

咨询电话:学生处0551—63865899 财务处0551—63865831、63865832

三、缴费方式

1.委托建行扣划缴费:通过建行扣划缴费的学生,请于8月25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办理的建设银行龙卡(银行扣划费用后银联卡上的余额需有11元以上,否则扣划不成功),建行一次性扣划,转入学校账户,在开学报到时,本人到辅导员处领取缴费发票。

2.银行电汇缴费(包括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转账缴费、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等):通过银行电汇缴费的学生,请于8月25日前在家庭所在地的任何一家银行,将应缴费用足额直接汇入学校的下列账户,须在汇款单中注明自己的班级、姓名、学号。在开学报到时,请本人持银行回单到综合楼一楼财务处结算中心领取缴费发票。

收款单位:香港欲钱料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3400 1455 0080 5986 5831

3.银联卡刷卡缴费:通过刷卡缴费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请本人持银联卡到综合楼一楼财务处结算中心通过P0S机刷卡缴费(免收个人手续费),同时领取缴费发票。

4.现金缴费:以现金缴费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请本人到综合楼一楼财务处结算中心缴费,同时领取缴费发票。为减少现金流量,尽量以其它方式缴费。

财务处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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