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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4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院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职资格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

二、严格岗位职数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专业教学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三、明确相关具体问题(根据皖教秘人〔2012〕77号文件精神摘要高职高专教师评审相关问题)

1. 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

2. 关于论文检索问题。所有参评一、二类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3.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4.关于代表作鉴定及复制比检测问题。论文鉴定仍然实行评鉴合一,由省教育厅组织学科组专家鉴定。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代表作送专家鉴定前要求先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2)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5.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奖励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6.关于教学工作量审定。教务处及院系部要统一教学工作量的测算标准、测算方法,并负责审核。

7.关于现场答辩。通过破格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须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四、严格推荐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院系部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2.深入宣传教育。各院系部告知教师认真学习有关职称文件,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

3.严格坚持标准。在教学考核、科研评价、学术评鉴等方面,严格按照教人〔2009〕2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

4.切实规范程序。严格坚持院内两级公示制度,在院系公示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学院和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院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5.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要确保材料真实可信。提交的有关证件及教学、科研、论文等材料,要真实可靠,院系和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申报时间安排

5月28—6月1日,申报人员领取《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表涉及教学科研需院系部、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意见)。

6月4日—8日,申报人员准备职称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