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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1 来源: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语信司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皖教语函〔2011〕16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院学生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使学生在学校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运用国家语言文字的能力。

二、征文主题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三、参加人员

我校在校学生,各系部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参赛选手。并保证作品质量。

四、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识,或研究、学习、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不得抄袭。

五、投稿方式及时间

1、可以以院系部为单位,将征文和参评个人信息表打包发至基础部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统一为“征文+院系部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

2、也可以个人将征文和参评个人信息表直接发送到征文活动主办单位的邮箱:[email protected],征文即可参与评比。截止时间2011 11月30日。

六、其他事宜

1、按参与对象分为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传媒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组、综合组等五个组别。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

2、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

3、主办单位将向获奖征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证书和纪念奖品。

4、推荐部分获奖征文分批在《中国教育报》、《语言文字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等媒体刊发。

附件1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参评个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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