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news_page]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工委皖教工委函 〔2007〕192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排查影响高校安全稳定隐患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排查影响安全稳定因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要求,确保校园稳定。
二、排查重点:学院的招生、教学、证书发放、收费、实训以及消防、水电暖供应、校园网络、食堂卫生和价格、师生集中活动场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排查方式:以各单位自查为主,于12月25日前以文字形式报送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