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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学生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35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印发《关于做好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1〕53号),依据《香港欲钱料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级评议、二级院部初审、学生处审核的基础上,拟定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国家助学金初审合格名单209人,A档67人(脱贫家庭学生33人)、B档142人,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2月10日下午17:00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审计监察处、学生处反映,并注明本人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监察审计处:电话0551-638657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香港欲钱料2021级社会扩招学生国家助学初审公示名单.xls


学生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