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48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印发《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发〔2022〕50号),依据《香港欲钱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处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姜颂颂等691名同学作为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检查审计处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经公示无异议后,呈报省教育厅。
监察审计处:电话638657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香港欲钱料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学生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