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组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程序,现将2023年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如对上述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7月10日前向学院监察审计处反映。
电话:0551-63865767、63860890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