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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院政工人员初、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人事处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政工人员初、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省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学院在编在职在岗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资历和论文著作条件等,参考《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职称转评同级别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1.申报初级、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详见《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直政工人员初、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2.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于8月30日之前上报申报材料至行政楼804办公室贺之梦老师。

联系人:贺之梦、汪双

联系电话:0551-683965080、0551-683965811

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院政工人员初、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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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