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工委〔2024〕39号)和《关于2012年以来人才项目结项清理的通知》(人发〔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经过教师申报、职能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人才项目结项清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其余符合文件撤项情形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2024年10月12日前,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1-63865767;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