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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08 来源:学生处

根据《香港欲钱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32号)要求,在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收入人群(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全部纳入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公示、二级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公示、学生处复核,共认定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1687人(特殊困难669人,困难599人,一般困难419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17:00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纪委办公室处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和联系电话,以便反馈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纪委办公室:电话638657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生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