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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推进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 帮扶助力困难大学生顺利就业

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

1月13日,招生就业处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在认真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残联联合下发的皖人社秘〔2016〕393号文件通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做好学院2017年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院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招生就业处表示,根据文件要求,今年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仍是800元/人(一次性补助),但发放对象覆盖面扩大了,只要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可申报)都可享受,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大学毕业生求职工作的重视。

为做好这项惠及毕业生及家庭的民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规范了工作流程、罗列出材料清单、明确了工作的时间节点,强调了材料审核的刚性要求,要求各二级学院提前谋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时间尽量前移、审查准确,让困难大学毕业生感觉到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下的温暖。

同时由于今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比往年提早了2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学院相关部门尤其是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宣传、安排、材料收缴、审核确认等工作,确保执行政策到位、完成工作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