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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1-03-19 来源:安徽教育网

为认真落实2010年省委召开的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近 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就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要求。 《意见》适应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明确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对辅导员的配备、辅导员的选聘、辅导员的教师职务评聘、辅导员的岗位津贴、辅导员的培训、科研活动作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高校应结合学校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以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资格条件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省教育厅和具有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高校,对辅导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可在其申报的学科组内将专职辅导员作为单独类别,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