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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高招平行志愿解读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安徽教育网

在2008年成功试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2009年,我省将继续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扩大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使更多的考生受益。实行平行志愿是对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重大改革,将会引起志愿填报方式和理念的转变。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加深对平行志愿的了解,正确利用平行志愿的优点,有效规避志愿填报风险,提高志愿填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现就平行志愿解读如下。 1、何谓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院校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根本区别在于投档方式上的区别。平行志愿改变了传统的“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首先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体现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我省2009年高考平行志愿的具体设置方式是怎样的?

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除继续在普通文理科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外,还将在提前批的军事院校(含国防生)、艺术类和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具体如下:

普通文理科: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次均设A、B、C、D平行的4个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设A、B、C、D、E、F平行的6个院校志愿。第一、二批本科院校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每个院校志愿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设A、B、C平行的3个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提前批的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每类设A、B、C平行的3个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合格生源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A、B、C平行的3个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在使用省统考成绩的第二批本科专业、第四批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和第五批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每批均包含A、B、C平行的3所院校,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平行的3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第一批,本科批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本科),设平行的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次,设A、B、C、D平行的四所院校,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平行的三所院校院校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3、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对某个批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首先将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当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然后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考生填报的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填报相同院校且最终排序并列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

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