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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月底发放

发布时间:2008-11-18 来源:安徽教育网

11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首次开展的贫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在11月底发放。

为了更好地使广大学子了解我省关于在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特别是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办法,11月16日,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网上举行接受网民在线咨询“贫困大学生资助”相关问题的活动。省教育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对网民踊跃的提问一一现场解答。省教育厅表示,因为生源地贷款是首次进行,一些地方的银行需要有个适应和了解的过程,教育部门会积极和银行配合,把政策贯彻落实好,把服务做好。

根据相关政策,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安徽籍贫困大学生,或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安徽籍贫困大学生,均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最长还款期限是14年。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学校举办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