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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贷勤”四轮驱动助学——省教育厅厅长程艺详解我省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办法

发布时间:2007-09-05 来源:安徽教育网

[dvnews_page] 8月3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又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此工作做出部署。省教育厅厅长程艺详细解读了我省这一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落实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覆盖面超二成

程艺介绍,今年新学期,我省学生资助经费需各级财政分担共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分担3.5亿元,我省各级财政分担2.3亿元。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名额占在校生总数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我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上述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我省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左右;中职学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让贫困生报到前拿到助学贷款

程艺介绍,今秋开始,我省将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使贫困新生在开学报到前,就能拿到助学贷款。

同时,我省还将制订与贷款风险和管理成本挂钩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据统计,自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新机制以来,我省省属高校三个学年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6.3亿元,涉贷人数5.4万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67亿元、8.9万人次,基本上覆盖了高校贫困生中的特困学生。

推进中职学生顶岗实习制度

在这个资助体系中,还包括“勤工助学”这一项,即高校根据学生特点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报酬。同时,积极推进中职学生的顶岗实习制度,形成“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为规范这一制度,省教育厅与各校“约法三章”: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体力劳动强度过大和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鼓励各类单位设立助学项目

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必须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无息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程艺表示,这是学校在资助方面应负的责任,必须落实,不能打折扣。

此外,我省将继续执行“从家门口到校门口由地方政府负责,进校门后由学校负责”的做法。新学期开学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各校必须为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通过各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

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