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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被列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

发布时间:2011-05-24 来源:

日前,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确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的通知》(供销厅科字【2011】47号)文件中,我院以排名第三的好成绩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其他5所高职院校被列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

据悉,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行考核滚动制。总社将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院校将由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