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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字〔2012〕124号

关于做好2012年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2〕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耿金岭

副组长:胡善珍、胡戴新

成 员:王良斌、余敏、薛卫敏、王永平、陈浩然、陶云龙、杨建平、唐学华、李秀珍、徐明、程众、丁蓉

二、复查内容

1.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利用高考录取电子档案信息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高考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学生档案与学生本人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凡缺少电子图像照片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

2.对入学报到后未移交入学档案的新生,要尽快办理新生入学档案转入手续,须于10月19日前交至辅导员班主任处。

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如发现新生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学生本人信息、照片有疑似不相符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学生处进一步核查,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签字确认后交所在院系,统一报送学生处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牵头组织,各院系负责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具体核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2.各院系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工作报告、复查情况反馈表于10月22日前报送学生处。各新生班级的学生档案按学号顺序整理后于10月31日前交至学生处。

3.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受理投诉问题,监督电话:3865899、3865803,学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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