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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字〔2011〕5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提高育人水平,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根据《香港欲钱料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学字〔2010〕74号)和《香港欲钱料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0年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0年度内担任2008级、2009级、2010级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五年制高职2006级、2007级各班级的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各院系部按照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人数的30%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四舍五入),评选名额如下:

院系部

班主任考核人数

评选名额

大位会计学院

26

8

雪岩贸易学院

32

10

行知管理学院

21

6

财税金融系

12

4

旅游管理系

18

5

电子信息系

20

6

艺术设计系

13

4

基础部

9

3

东校区中专部

5

2

合计

156

48

三、评选办法

1.各院系部根据院学字〔2010〕74号文件要求,从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标准为:班级评比量化考核占50%、院系部对班主任工作日常考核占30%、任课教师对班级测评考核占20%。将考核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情况、班级学生违纪处分、欠费比例等方面的情况,剔除不符合评优条件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处。

2.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初审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审定。

3.学院行文公布评选结果,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和奖金。

4.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班主任的参评资格:

(1)班级学生出现非法游行、集会等政治事件的;

(2)班级学生出现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到纪律处分的;

(3)班级学生出现集体罢课等对抗学校管理行为的;

(4)工作失职,发生班级管理严重事故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班级学生欠费人数比例超过10%的。

四、时间安排

1.4月13日前,各院系部完成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将考核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处。

2.4月22日前,学生处审核汇总,确定优秀班主任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3.4月27日前,上报学院党委审定优秀班主任名单,行文表彰。

五、有关要求

1.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公开透明,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严禁搞不正之风。

3.考核年度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不足一个学期的,只参加工作考核,不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

4.统计学生欠费情况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各班主任要认真核对学生缴费情况,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5.各院系部整理提供优秀班主任的事迹简介,每人字数在200字左右,4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附电子文档。

6.受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填写《香港欲钱料优秀班主任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主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成绩突出、文字简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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