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5〕1号)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教学〔2004〕7号)精神,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毕业生人数的2%比例,经班级评选、院系推荐、学生处审核、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石贵兰等76名同学为“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人选。现将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对公示的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3月13日下午17:00之前,以口头、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学生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领导研究审定,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联系电话:638658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初审名单公示.doc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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