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欲钱料2015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截止时间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5月25日

核查学生欠费和未还图书情况,由毕业班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清缴学费、清还图书。

财务处、图书馆

院系部

6月5日

整理《顶岗实习鉴定表》 。

教务处

院系部

核查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及科目交学生处。

审核整理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

学生处

院系部、团委

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

院系部

办理毕业班宿舍验收交接工作。

总务处

院系部

6月12日

整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交学生处。

学生处

院系部

6月19日

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交学生处。

教务处

院系部

审核毕业生欠学费、欠图书名单交学生处。

财务处、图书馆

学生处

6月30日

毕业证书审核、打印、盖章发至院系部。

学生处

院系部

汇总毕业生就业派遣单位交学生处、保卫处。

招生就业处

院系部

7月6日

办理毕业生《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发至院系部。

招生就业处

院系部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发至院系部。

保卫处

院系部

7月10日—11日

毕业生一站式服务:

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转移党组织关系;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

清缴学费、清还图书、教材费结算多退少补;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书。

学生处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保卫处

图书信息中心

院系部

7月12日—13日

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装袋、封档等。

学生处

院系部

7月15日

办理毕业生档案移交、邮寄等工作。

学生处

毕业生一站式服务须知: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到所在院系部,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其他欠学费的学生,需先到财务处缴清费用,凭学费缴清证明到学生处领取。委托人事档案关系代理的学生,其户口迁移证、个人档案由学院负责转递。

2.毕业生的相关证件应由本人到校领取。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校领取的,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可委托他人代领。

3.毕业生党员持本人《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组织人事处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4.需办理就业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到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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