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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团委

各院部团总支:

2017年,我院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向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看齐、对标提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效推动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学院团委决定开展 2017 年度活力团支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条件

(一)活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组织参与团支部活 动。定期组织青年团员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 能按规定开展团组织生活会、团员评议大会,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按时上缴团费;

4. 支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校范围有一定影响力;

5. 团支部学风建设良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6. 团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二)十佳团支书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佳。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按规定交纳团费;

2. 理论学习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 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所在宿舍每月通过“6S”认证或获得“标兵宿舍”荣誉称号;

4. 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 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无不及格课程。智育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30%;

6. 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 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 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9. 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勤工俭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成绩突出;

10. 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起到表率作用。

(三)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 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团支部、院部团总支或学院团委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 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 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 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5. 所在宿舍每月均通过“6S”认证或获得“标兵宿舍”荣誉称号。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 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无不及格课程,每学期智育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40%,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 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4. 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活力团支部

1. 由各团支部向院部团总支申请,院部团总支初审后推荐2-3个报学院团委;

2. 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各推荐团支部通过5分钟PPT展示汇报,共评出10个活力团支部。

(二)十佳团支书

1. 个人填写申请表,附相关事迹材料报所在院部团总支;

2. 经院部团总支审核,按院部团支部数10%比例将名单及事迹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备案;

(三)优秀团干

1. 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各团支部原则上推荐1人,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

2. 经院部团总支审核,将申请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备案。

(四)优秀团员

1. 各团支部原则上推荐3人,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

2. 经院部团总支审核,将申请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备案;

三、时间安排

1. 4月16日-4月22日,申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荐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单,上报院部团总支,同时上报活力团支部评选材料。

2. 4月23日-4月25日,评审。学院团委对各团支部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对活力团支部进行现场评审。

3. 4月26日-4月30日,公示。学院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批准。

4. “五四”期间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 各团总支在4月22日前,将活力团支部申报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表及名单上报学院团委,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活力团支部、十佳团支书需附事迹材料)。

2. 各团支部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如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举报将严肃处理。通过评选,在广大团员青 年中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名单确定后应及时通过 各种宣传载体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附件:1.香港欲钱料“活力团支部”申报表:

upload/2018_04/18041610265348.rar

2.香港欲钱料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表:

upload/2018_04/18041610265124.rar

共青团香港欲钱料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