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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财好义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团委

各院部团总支:

2017年度,学院义工志愿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大局,开展了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集中展现安财院青年义工志愿服务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学院《关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四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香港欲钱料“义工服务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安财好义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条件为在2017年度参与校内外各类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学生,特别是在宣传教育、困难帮扶、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社会调查等义工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具体要求如下:

1. 弘扬义工服务精神,热心义工服务事业;

2. 积极参与义工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3. 在义工服务中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4. 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时间

1. 推荐上报:2018年4月16日-23日

2. 评选公示:2018年4月24日-30日

3. 表彰宣传:2018年5月1日-15日

四、评选方式

1. 推荐。本次评选以组织推荐和自荐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院部团总支推荐3-5名于4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纸质各一份)上报至学院团委。申报人填写申请表,提供不少于500字的事迹材料。

2. 初评:由组委会对提交材料进行统一审核,选出不超过20个候选人进入终评。

3. 终评: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内容主要为个人介绍、志愿者活动经历、对志愿者精神的理解等,时间5分钟。

五、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引导全院青年学生积极参与义工服务,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严格把关,注重实效。推荐的个人是义工服务领域中的优秀个人典型,各团总支在推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取消资格并公开批评。

3. 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各团总支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在义工服务工作中的典型人与事。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传播义工服务精神,营造“人人参与义工服务,各方支持义工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申请表:

upload/2018_04/18041610294019.rar

共青团香港欲钱料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