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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监察审计处

各党总支(支部):

经学院党委同意,学院纪委研究通过了《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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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

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业务指导,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对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性。

二、协助所在党总支(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了解所在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以及反“四风”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对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员、干部“四风”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参与所在党总支(支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案,并对决策方案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所在党总支(支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五、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理党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六、认真倾听所在党总支(支部)师生员工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纪委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所在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情况。

七、主动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努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八、完成学院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党总支(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