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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人事处

各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2024年“高职国培”项目共设有10个项目类别,42个项目(专业),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需安排参训教师参加其中16个项目的国培计划。

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安徽省2024 年“中高职国培”计划于 8 月启动,10 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参训学员可登录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以下简称“培训平台”),报名后查看各承训单位发布的开班通知,了解各项目具体培训时间及报到要求等相关事宜。

二、落实参训教师

按照各二级院部之前报送的培训需求、专业分布及师资队伍规模进行指标统筹分配,8月11日前,各院部按照附件1《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高职项目院部名额分配表》落实参训教师人选,并报送附件2《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高职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至人事处指定邮箱,院部盖章纸质材料于8月12日之前交人事处备案(行政楼804)。

原则上每位教师参加培训项目不超过1 项,近两年参加过同类培训项目的教师不予选派,近两年报名但无故缺训、被劝退、

未结业的学员不予选派。

三、培训要求

参训学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由所在单位向当地教育局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履行请假手续,并由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向培训基地和省中师中心、省高师中心报备。参训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修满规定学时,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携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参加培训,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培训结束后立即返回工作单位。对已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后无故缺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取消该教师2 年内参加我省各类培训和进修的资格。

教师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负责,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部门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贺之梦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高职项目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高职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