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服务指南 校长信箱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1-07 来源:安徽省信息公开网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以法治的方式和改革的办法发展职业教育,优化结构、健全体系,创新模式、完善机制,改善条件、提高质量,推动职业教育集约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和特色发展,为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既要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实行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加强行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指导;坚持服务需求、就业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重点提高学习者就业创业能力;坚持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强化校企协同育人,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及社会服务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更加灵活、开放、多元,更具安徽特色、全国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规模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00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47万人,应用技术型本科占本科教育的40%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达到一定规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1500万人次,各类职业培训700万人次。

——结构更加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使职业院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专业结构更加科学。统筹办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水平普遍提高。各类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师资和实训设备等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显著提高。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0所省级示范技师学院、20所示范(骨干)高职专科院校、10所应用技术型示范本科高校,力争有一批职业院校跻身国内同类院校一流行列。

——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我省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重点建设500个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20个省级示范职教集团、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省级产学研合作联盟。服务扶贫富民和文化强省需要,重点建设100个职业教育扶贫致富培训基地和30个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围绕服务开放发展需要,建设一批中外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基地。

——环境更加优良。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蔚然成风。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切实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出台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名称,2017年底前统一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并在学费标准、编制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统一政策。建立安徽省各类中职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平台,规范招生行为,禁止封闭生源、有偿招生,中职和五年制高职2015年起实行网上招生。整合市、县(市、区)内学历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等要素资源,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功能和服务能力。以培养有文化的劳动者为目标,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五)创新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转变专科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总体稳定学校数量,适度扩大校均规模,重在深化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实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六)加快发展应用技术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采取招生计划、经费投入、设置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等倾斜性政策措施,引导部分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进行试点推动、示范引领。争取5—8所学校列入首批国家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原则上定位为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用于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七)大力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立交桥。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原则,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招生考试办法。加快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系统培养体系,完善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职培养制度,开展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扩大本科高校对口招收中职学生和专科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着力推进中职与高职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建立学籍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

(八)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整合职业培训资源,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大力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职业教育,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参与职业培训,创新培训补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类课程,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广泛利用高等学校资源,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创建安徽开放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九)创新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机制。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十)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激励政策,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并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岗位5%比例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建立行业指导服务机制。落实国家行业指导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行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