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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文山会海 提高行政效能——省教育厅制定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04-07 来源:安徽教育网

[dvnews_page]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办厅[2006]1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确保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规范、优质、高效、安全运行,省教育厅制订了《安徽省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自2006年7月正式启用以来,在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会议经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前包括省级主会场和17个市教育局、30所本科院校共计48个视频会议分会场规模。

视频会议系统是上联教育部,下联全省各市教育局和所有高校和厅直属中专学校的全省教育视频通讯平台。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今后,省教育厅公务会议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视频会议系统各接入单位也应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会议、讲座、培训和交流等各项业务。

对于未建视频会议分会场的单位,可以就近在本地市教育局或高校分会场参加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条件,向省教育信息中心申请设立分会场。省教育厅要求设立视频会议分会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落实宽带网络、视频会议室及其附属设施的配置,保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经费支持。要加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和联调测试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畅通。

根据规定,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负责我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技术管理和服务,有关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咨询和相关问题,请直接与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联系。要求设立视频会议分会场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安徽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单位登记表》传真报送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附:安徽省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办厅[2006]1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确保视频会议规范、优质、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会议系统是新形势下推动教育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手段。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视频会议资源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