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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办事公开 我省教育系统积极打造阳光行政形象

发布时间:2007-11-16 来源:安徽教育网

[dvnews_page]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省教育厅在去年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今年又大力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办事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积极打造教育系统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

一、努力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对推进政务事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省教育厅努力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识到,推进教育领域的办事公开,有利于提高教育系统的决策和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和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于改进部门的工作作风,树立为民服务新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省教育厅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一并列为公开的重点事项。这些重点事项包括部门职能、服务项目、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监督途径,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教育政策规定及事关全省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实施情况,行政许可项目,招生考试政策,录取程序和办法、时间安排、分数线、录取结果等11类事项。这些事项通过省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三、不断创新事务公开的形式,拓宽办事公开的渠道。一是通过教育政务新闻发布会、印发教育政务信息专刊等形式公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公布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三是设立教育政务公告栏(墙、牌)。省教育厅在办公楼设立触摸屏和专栏,公开委厅的职能、办事指南等,将处室负责同志的具体职责制成匾,挂上墙。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建立规范的、固定的事务公开专栏(墙)。四是集中办理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五是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参加会议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发扬决策民主化,公开教育重大政策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六是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日和特别节目直播,宣传教育政策,解答和处理群众咨询或投诉。

四、切实加强对事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委厅的事务公开工作由委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把事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统一检查落实。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将事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支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干部、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政务事务公开的落实。省教育厅积极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推行教育事务公开纳入目标管理责任,纳入部门及干部个人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明查暗访、聘请社会监督员、群众评议以及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教育事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开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开办事制度的单位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由于省教育厅在推进政务事务公开的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公开事项到位、公开形式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公开监督到位,使我省教育系统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方便了学生,也使各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进一步提升,从而很好地树立了教育系统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