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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1/04/25 85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46号)文件要求。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 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

二、检查方式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

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到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验收结果给予“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018年之前延期项目和201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精品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对全部未结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和智慧课堂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01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三、时间安排

2021年5月6日前将课程建设类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电子版(扫描为PDF版,电子版报告不超过10M,文件名: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学院科研处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相关要求

1.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项目由各高校按照要求组织专家检查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其他课程建设类项目,各高校需在项目结题或进展报告上给出学校审核意见并盖章,可不再组织专家检查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联系人:张翼、刘玮、魏晓电话:0551-63865093

附件:1.年度检查验收的相关附件

      2.验收目录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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