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院部:
依据《香港欲钱料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规定,对学院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现就学院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方案
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拟由不低于17人的单数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原则上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若相关专业或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暂时缺额,可推荐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各院部推荐人选不超过4人(优先推荐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专任教师不少于2人)。
二、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认真履行职责,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对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教学第一线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三)愿意为学院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奉献智慧和热情,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有参与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申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由本人于5月26日前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经所在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职能部门行政兼教人员的《申请表》直接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处,联系人:钟晓鹏)进行资格审核。
(二)推荐:5月26日-5月28日为各院部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时间,5月28日前各院部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发到教务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评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院部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名单,并报校领导审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拟任人选。
(四)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批准:公示期满,经学院党委会批准,确定学院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
(六)选举: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七)聘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长由校长聘任。
附件:
1.香港欲钱料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香港欲钱料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汇总表
香港欲钱料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