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老师于2023年6月18日前《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发送至科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盖章版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A4 纸大小,双面打印)、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不超过 100 页)和汇总表(附件 2,一式一份)同步报送至科研办8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2.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