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127号)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院人字〔2020〕106号)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院部审核、组织人事处审核,2020年12月15日召开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申报人员
二、认定结果
1.高级“双师型”教师:沈杨;王学峰、蔡晓菲、陈伟、藕海云。
2.中级“双师型”教师:梅云凤、李麟;胡杨、应莉、汪睿、何步新。
3.初级“双师型”教师:梁惠婷、张瑕;余华东、周峰、姜强、赵伟;马凌云、周盛兰。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在此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院纪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提倡真实姓名,学院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
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评审。
联系电话:学院纪委0551-63865803、监察审计处0551-63865767。邮箱:[email protected]。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