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2〕168号
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302号)精神,现就选拔推荐第四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09〕43号)有关规定执行。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制定的安徽省培养造就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6〕36号)有关规定执行(以上两个文件均可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中的“政策法规”或“人才项目”栏目中查到)。
二、选拔数量
全省第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的选拔数量各100名左右。
三、选拔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上报。各校负责本校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推荐工作,组织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份(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学校签署意见,连同推荐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1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
2.省教育厅组织初评。根据省人社厅要求,按照推荐限额,省教育厅负责对教学类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进行初评,并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3.省人社厅进行终评。省人社厅组成评委会,对各学科组的评议结果进行终评。对终评通过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社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公布。
四、相关要求
1.对属于我省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创新人才和急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各申报单位需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分开,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于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其中突出事迹一栏,按“1、所获奖项情况;2、参与项目和课题情况;3、论文著作情况;4、个人荣誉情况”的要求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
上述申报材料中非教学系列的申报材料,经我厅审核后,由学校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材料申报要求,加强领导,认真把关,保证质量,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联系人:林鑫德、任启飞,联系电话:0551-2831805、281499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