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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5-31 】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2〕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在学院承担一年以上由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教学岗位人员。已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非教学岗位人员,也可提出申请,但认定通过后,非教学必须,原则上不承担教学任务。

二、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5月28日—6月10日)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使用手册申请人部分》(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6月11日—6月13日)

申请人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所在系党总支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由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8、在规定时间内体检后,提交《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9、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三)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材料公示。(6月18日—6月25日)

(四)学院以公文形式上报安徽省教育厅(7月2日—7月3日)。

三、有关问题

1.请申请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否则“网报系统”关闭将无法完成申报工作。特别注意要填写真实邮箱,以便密码找回。

2.填写注意事项:①“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的项目应按照如下要求填写。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安徽省;认定机构:安徽省教育厅;②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员应选择香港欲钱料;③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及“信息填写说明”,工作单位一栏务必填写香港欲钱料全称。④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尽量在本科学科里面选,选至二级学科,不要选大类;

3.网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填完整,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二份),手工填写无效。

4.申报人务必按照上述安排的时间,及时做好有关报名工作,及时上交有关材料,过期责任自负。只进行网上申报,不提交现场确认材料者申报无效。

5.附件可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网上报名使用手册-申请人模块.doc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A4纸正反打印)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