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欲钱料教材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5文章来源:图书馆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材采购程序,加强教材采购的监督管理,保证教材采购质量,促进学院教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香港欲钱料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采购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性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3.统筹兼顾质量、服务、适用相结合的原则。

4.贯彻落实规范、简化、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工作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教材采购工作由学院指定的采购部门(图书馆)负责。学院监察审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全程参与教材的采购工作,并充分发表意见,履行协助和监督责任。

第四条 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发的下一学期开课计划表选用教材,教材的选择应以“权威性、实用性、理论联系实践”为原则,优先选择国家规划教材。选用教材既要考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兼顾时效性,优先选用最新出版的教材。教材订单目录最终由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五条 为确保学生利益,不增加学生经济压力,对于开课计划中没有的课程一律不予征订教材;对于全部网络在线课程一般不予征订教材。

第三章 招投标采购工作规范

第六条 学院教材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招标结果进行公告。

第七条 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工作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经立项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工作。

第八条 招标公示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第四章 采购工作纪律

第九条 教材采购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并接受学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教材采购工作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在教材选购过程中,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学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教材款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 按照相应财务规章制度,对支付教材款项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确定付款方式和时间等。

第十三条 学生教材款项的核算,以供应商实际投标报价折扣后进行结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香港欲钱料教材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院教字〔2019〕71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图书馆、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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