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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10〕16号关于院团委、学生会招新的通知
2010-09-29 00:00 院团委 

院团字〔2010〕16号

关于院团委、学生会招新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

学院第三届团委干事和第七届学生会干事任期已到,即将离任。院团委将于9月15日—9月30日进行招新活动,产生第四届团委和第八届学生会的新干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设置

院团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分别招12人、20人、7人。院学生会由9个部门组成,各部门招新计划为10-20人。

二、院团委、学生会干事具备的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3、坚持原则,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的拥护和信任,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威信和感召力;

4、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组织协调能力较好,乐于为青年服务。

三、团委学生会干事产生程序

1、个人自荐、班主任签署意见;

2、团委、学生会组织笔试、面试、考察;

3、院团委学生会宣传栏公布结果,新干事产生;

为了更好地为我院同学服务,提高院团委、学生会整体形象,希望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积极响应,推荐优秀学生干事。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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