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工作,现就开展我院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5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4月5日—4月1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的院系提交补贴书面申请(附件1)一式两份和《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3)。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申请人应为学院贫困生库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残疾学生。

2、初审公示。各院系进行资格初审后,于4月18日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会同学生处进行审核,确定求职补贴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4个工作日。

3、上报审核。学院将申请发放求职补贴的报告(其中包括有无公示的情况)、《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就业创业证申领表》、《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统计表》、《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报盘》等材料上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予以审核确定。

附件:1、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4、市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统计表

5、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报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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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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