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9月29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全体成员参加评审会。评审会由校长助理吴晓光主持。

评审会上,学生处副处长胡宏萱汇报了贫困生认定和2016-2017学年度学校评优评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指标分配、评审标准、工作流程、资格审核、初审情况。学生处处长薛卫敏分析了学校评优评奖的数据,针对多元化的生源质量,将科学修订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并就加强新生学风建设、举办获奖学生学习经验分享交流会、提升新进学生管理人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资助试点学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七个学院党总支书记汇报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情况,分享了学生资助工作经验与特色做法。各项奖助学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做到整体有序推进、把握时间节点、层层审核把关、精准资助育人,切实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学生答辩方式、实行差额评审。13名国家奖学金推荐参评学生进行了现场演说,各自介绍了进校以来综合表现、学习成绩、主要获奖情况。经过评审委员会专家现场评审、无记名投票,同意推荐余丽君、魏德龙、彭舒梅、候昌君、章敏、韩皖楠、卢林昌等7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同意推荐宋凯旋等335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校长、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刘银国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指出国家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政策性非常强,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体现教育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下一步学生资助工作提出要求:要坚持正确导向。高职院校学生更看重的是技能人才,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不仅要有学业方面的考核、还要包括德育表现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考核,要结合高职院校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完善奖学金评审标准;要规范评选程序。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流程、不带瑕疵,保证将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出来;要创新评选办法。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学生成绩网上查询渠道,尽快启用图书馆、学生公寓门禁系统,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科学运用大数据分析,全面提升学生资助精准水平;要运用评选结果。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加大对获奖学生典型事迹的宣传,树立学习标杆,传播正能量,引领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将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副校长、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副主任胡戴新指出,针对评优评奖工作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各学院要加强学习研讨,组织开展获奖学生学习经验分享活动,发挥典型学生示范标杆作用,优化校风学风建设,与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相适应。校长助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邓庆安强调,职能部门和各院部要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查询及审核认定的工作流程,为学生评优评奖提供科学依据。校长助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吴晓光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各学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评选推荐各环节的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加大对获得奖助学金学生的跟踪和反馈,为护航学生的成长成才起到推动与催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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