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及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引导辅导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展示工作成果,提高理论素养,提升育人质量,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开展2018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及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未公开发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案例,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选题范围。论文选题范围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积极探索“三全育人”长效机制;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撰写要求。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相关,体现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特点,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见解独到,文风朴实,有理论深度。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一经核实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论文题目和正文不得出现作者信息。

三、案例报送要求

1.主题要突出。案例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事务管理、贫困生精准认定、智慧资助育人、财贸素养教育、创新创业指导、心理健康育人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选题。案例必须主题突出、观点正确、资料详实、数据准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分析深刻。

2.内容要真实。案例内容要详实,必须是辅导员本人在实际工作个人独立开展的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可用化名。

3.具有典型性。选择的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要突出反映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指导性强、实践性强,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案例撰写要求。案例题目要集中反映案例的主题,以第一人称撰写。文章应包括案例简要概述、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建议三个部分内容。

四、格式要求

1.论文体裁为学术论文、字数3000至5000字;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字数在3000字左右。用word编排,统一设为A4纸型,按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编排。

2. 排版格式为文章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摘要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内容用小四号楷体、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内容用小四号楷体,关键词2~5个,用“;”隔开。

3.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4. 为便于匿名评审,在论文或案例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所在院部、所带班级等可以辨识作者身份的相关信息,凡出现作者信息的取消参评资格。

5.文末须注明作者基本信息:姓名、所在院部、学历学位、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五、报送时间

11月30日前,请各院部将推荐参评的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XX学院优秀论文评选”、“XX学院优秀案例评选”,每个文件名称:“院部+作者姓名+文章题目”。

六、评审程序

1.参评推荐。推荐参评优秀论文及优秀案例篇数,每个学院不少于10篇、中专部不少于2篇,个人以第一作者参评限报1篇。原则上专职辅导员需报送1篇论文或案例。

2.组织评审。学生处将推荐参评的论文及案例进行汇总,由图书信息中心对推荐论文及案例进行相似性检测,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按照评审成绩和相似性检测报告,确定获奖初审名单。

3.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评选结果。

七、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按照参评论文、参评案例篇数分别设置奖项: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优秀奖若干篇。学院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获奖推荐。学生处将获奖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进行整理、汇编成册,择优在学院学报上发表,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等组织的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3.考核加分。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征稿。将参评及获奖情况作为本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优的加分依据,获得一、二、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参评未获奖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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