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处室、院部所、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精神,现组织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

1.“双高”培育项目

1-1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1-2高水平高职专业

2.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 智慧课堂

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1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5-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

6-1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6-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

7-1学科和技能竞赛

7-2高水平技能竞赛成果转评

(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推荐限额

依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推荐限额作如下规定:

1.高水平高职专业:2个

2.课程类建设项目:4个

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新编教材3个,修订教材不设限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7个(其中教学团队2个,教学名师3个,教坛新秀1个,基层教研室1个)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6个(其中委托1个,重大2个不占指标,重点2个,一般3个)

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4个

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推荐数不设限

8.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个

三、申报规定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有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且未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2、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含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

3、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4 、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分项目预算待立项后再另行填报。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结合学院的实际,宜将2017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与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并轨,2017年度不再另行下达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优质高专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认真研读《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中“二、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部分,严格遵照申报条件,并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3、2018年12月10日上午11:30前项目主持人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张翼、穆晓彤。

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63865093。

五、评审推荐

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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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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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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