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处室、院部所、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精神,现组织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

1. 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

2. 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高水平教学团队项目

3-1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3-2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

3-3教坛新秀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4-1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和一般)

4-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5.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5-1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

5-2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二)教学成果奖

1.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2.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三)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推荐限额

依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推荐限额作如下规定:

1. 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2个

2.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4个

3. 高水平教学团队项目:7个(其中教学团队2个,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3个,教坛新秀2个,)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6个(重点2个,一般4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2项不占指标)

6. 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2个

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

7.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个(重点和一般各1个)

8.教学成果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个。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不限额,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可申报特等奖,银奖申报二等奖,铜奖申报三等奖。

三、申报规定。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有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且未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2、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及《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的规定执行。

3 、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分项目预算待立项后在项目任务书中另行填报。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结合学院的实际,宜将2019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与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并轨,2019年度不再另行下达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认真研读《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中“二、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部分,严格遵照申报条件,并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3、2019年11月6日下午16:45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张翼、穆晓彤。

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63865093。

五、评审推荐

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申报指南upload/2019_10/19103010295570.rar

附件2:项目申请表upload/2019_10/19103010291933.rar

科研处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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